食用油和食用调和油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1、食用油性质:在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的,动物或者植物油脂。
2、食用调和油性质:根据使用需要,将两种以上经精炼的油脂(香味油除外)按比例调配制成的食用油。
二、特点不同
1、食用油特点:由于原料来源、加工工艺以及品质等原因,普通食用油以植物油为主,包括菜籽油、花生油、麻油、玉米油、橄榄油、山茶油、棕榈油、葵花籽油、大豆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芝麻油)、葡萄籽油、核桃油等,牡丹籽油等。
2、食用调和油特点:一般选用精炼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等为主要原料,同时选用精制米糠油、玉米胚芽油、油茶籽油、红花籽油、小麦胚芽油等特种油脂酯。加工工艺是根据需要选择两种以上的精制油酯,然后经过脱酸、脱色、脱臭、调合而成的调和油。
扩展资料:
食用油和食用调和油的注意事项:
1、高温炒菜。
很多人做饭时喜欢用高温炒菜,习惯等到锅里的油冒烟,这是不科学的。高温油脂不仅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还会产生一些过氧化物和致癌物。
2、不吃植物性食用油,或者不吃动物油。
如果没有油,就会造成体内维生素的缺乏,影响人体健康。只吃植物油而不吃动物油是不好的。在一定剂量下,动物油(饱和脂肪酸)对人体有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用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调和油
调和汽油专家建议
业内专家对于调和汽油的合法性问题持有复杂的看法。目前,关于调和汽油生产经营的法律界定尚不明确,国内相关管理部门对此并未给出明确的解释。
专家指出,如果调和油企业通过进口芳烃石脑油来逃避关税和消费税,这显然是违法的。有批发资质的企业合法购入调和油用于销售是合规的,但若他们私自进行调和,就违反了工商部门关于业务范围的规定,可能会涉及帮助生产企业逃税。此外,如果批发商明知是调和油仍进行购买,也可能被视为协助偷逃税款;同时,如果发票信息与购进、销售行为不符,可能存在偷税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专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首先,建议对进口的芳烃类产品和以汽油名义的产品实施燃油税的专门征收,并强化对这类产品进口许可证的管理。其次,建议税务部门采用成品油消费税专用发票,将消费税作为价外税,确保从生产出厂到零售终端的全程税收管理透明化。最后,对于油品零售单位以及非零售的油品经营单位,应实施严格的纳税情况监控,以确保税收法规的严格执行。
扩展资料
调和汽油并非大型炼厂生产出,而是用芳烃、石脑油、90号汽油、MTBE等原料调和而成。这类汽油经过处理可以达到国Ⅲ标准,但实际上油的比重偏低,长期加调和汽油,会损坏汽车的三元催化器,使氧传感器失效;会腐蚀汽车发动机系统和排放系统;使油路、喷嘴堵塞,产生沉积物,进气阀和气缸产生胶质及积碳,直接影响汽油发动机正常工作。